一、医疗器械科工作制度
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器械科统一调配、供应、管理和维修。
2、根据各科室请购计划和储备情况,编辑采购计划,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3、一般医疗器械,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仪器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采购。
4、凡购入的器械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
5、购入或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应由院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账,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与有关科室制定领取、使用和管理制度。大型设备的购置,应由院设备委员会全体人员参加论证,购置计划按论证结果执行。
6、器械库要按器械的性质分类保管,做到账物相符。注意通风防潮、防火,保持清洁,严防损坏丢失。
7、各科室需要的器械要由专人负责请领、保管。对较贵重的仪器应指定专人,经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使用, 并定期维修保养。
8、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器械,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折价、转让或调拨,由科室填写申请单,经器械科、财务科鉴定,审核后,报院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9、需要修理的仪器,由使用科室填写修理申请单,交送器械科由维修人员组织维修,维修人员要定期深入科室进行安全检修。
10、做好计量管理和检修工作。
二、医疗器械科科长工作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全院医疗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的采购供应、管理、经济核算、维修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
3、审查各科室提出的医疗仪器、设备的采购计划,进行汇总,结合医院经济情况,拟定采购计划,报请院长审批后实施。
4、了解检查各科室对医疗器械的需要和使用管理情况,做好合理调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组织有关人员对拟购的精密贵重仪器,进行考察和可行性论证,并报院长批准。对已购入的精密贵重仪器进行验收、鉴定。组织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
6、组织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对仪器设备进行保养维修工作。
7、组织科内人员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