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党建园地
服务指南

监察科

一、监察科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坚决贯彻执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切实提高依法执政,依法监察的能力,用法律规范处理工作中实际问题。
2、在院纪委的领导下,负责对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院纪院规的行为进行处理。
3、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秉公执纪,求真务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原则,妥善处理各类案件。
4、认真做好监察信访工作,调查研究,实事求是,认真履行监察职能。
5、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证据确凿,给国家和集体造成损失者;对以权谋私、行贿受贿、渎职贪污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6、加强医德医风及党风廉政教育,起草纪检行风工作计划及总结报告等材料。
7、对重大案件及时向院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做好保密和存档工作。
二、监察科科长工作职责
1、维护医院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实行规范化管理,及时查处侵犯群众利益的违纪事件。
2、定期深入科室检查医院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堵塞漏洞,防止不廉洁行为发生。
3、贯彻院长办公会决议,纠正干部行政执法、遵纪守法、廉政、执政方面的偏差,受理处罚对象申诉。
4、经常收集职工群众对廉洁行政、廉洁行医的意见和建议,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群众对违反行政纪律的控告检举。
5、检查督促职工执行医院政令情况,调查职工违纪违法现象,处理职工违规违纪行为。
6、案件处理中做到秉公执纪,求真务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并及时上报。
7、保护举报的职工群众,做好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