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党建园地
服务指南

团委

一、共青团工作制度
1、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要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坚决拥护、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稳定局势和深化改革发挥助手作用。
2、通过对团员青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民主、法制、纪律教育及科学、文化、道德教育,提高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文化、道德素质,增强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团的工作和重大问题,要召开团委会讨论决定,并定期向党委汇报。
4、号召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充分发挥党的后备军作用。
5、坚持请示汇报制度,每季度向上级团委汇报工作,有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6、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及“推优”工作。
7、管理使用好团委经费和财产,主动、及时、按数收缴和上交团费。
二、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1、在上级团委的指导下,院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团委及全院的青年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医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示精神,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计划团委的各项工作。
3、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教育工作,组织他们学习马列主义、毛
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团员青年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刻苦钻研业务,在本职岗位上努力成才。
4、团结带领团委成员,积极开展多种多样益于青年身心健康的活动,调动青年的积极性,发挥团员、团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5、认真负责团委、团支部的工作,及时检查、指导、沟通情况,做好纵、横向的工作联系。
6、了解和反映青年的思想状况,关心他们的成长和需求,维护青年的切身利益。
7、协助党组织做好“推优”工作。
8、组织并完成医院党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