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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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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廉洁风险防控制度

发布日期:2025-11-25浏览次数:253

为防范廉洁风险,强化监督,保证招标过程和招标结果公平公正,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杜绝腐败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风险防控范围是医院负责以及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人员。

二、招标采购监督部门为医院纪委、审计科。

三、风险防控原则

1.依法、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

2.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原则;

3.预防为主的原则;

4.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四、风险防控目标

规范招标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构建规范透明、公平公正、廉洁高效运行机制,强化监督,防范出现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五、风险防控重点

(一)主要工作: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二)工作流程:科室提出采购申请——评估、造价咨询——院党委(院行政)会研究——执行科室到纪检监察科分配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意向挂网——采购公告挂网——开标——项目实施——执行科室组织验收。

六、廉政风险点

1.无预算采购。

2.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通过应急项目等任何形式规避招标采购。

3.擅自改变采购方式。擅自变更已经批准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转变为其他非招标方式。

4.“招小建大”,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刻意隐瞒工程量,待招标采购完成后,通过变更设计等方式,将项目分阶段直接发包给中标人。

5.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设置明显倾向性条件,指向特定中标人。

6.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干涉招标采购。

七、防控措施

1.编制采购预算列入年初部门预算。没有项目预算,资金未落实的不予采购。如遇特殊情况及上级文件安排必须完成的任务,必须经院党委(院行政)会研究同意,符合三重一大项目,报卫健委相关科室批准备案后方可进行采购。

2.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招标管理,严禁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3.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选择采购方式,严格规范采购程序。

4.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5.完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采管分离”的原则,院纪委、审计、采购、财务、业务等相关环节部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加强监督管理,严禁以权谋私,插手干预。

6.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禁违规转包、分包。

八、应加强采购与招投标廉政建设,将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教育放在首位。定期开展党课和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提高教育说服力和影响力。

九、防控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违纪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严肃处理。